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问题常常困扰着许多人。当遇到此类问题时,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至关重要。刘连柱律师,就是在这领域有着丰富经验与出色能力的专业代表。
刘连柱律师就职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他自2016年6月2日开始专职律师执业生涯,截至2026年已经拥有10年的丰富经验。在这期间,他的执业表现出色,2024、2025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且无任何公开处罚记录。他累计公开代理案件100多件,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
刘连柱律师在众多土地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自然人主张向被告镇政府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等,被告收到后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在这场诉讼中,刘连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判断,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里,源自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赵姓自然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违约金。一审法院因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认定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但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从法律条文的适用到事实证据的分析,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
还有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原告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162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后,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遂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驳回该部分诉求,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亦不予支持,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在这个案件中,刘连柱律师充分为原告争取合理的权益,展现出了对案件的深入把握和专业的代理能力。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土地纠纷处理中,刘连柱律师凭借多年的实践经验、扎实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土地纠纷难题,是遇到土地纠纷时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