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当面临复杂的土地法律难题时,如何选择一位专业且靠谱的律师成为了关键。刘连柱律师,作为专注于土地纠纷领域的资深法律人士,成为了许多人的依靠。
刘连柱律师执业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自 2016 年 6 月 2 日首次执业以来,截至 2026 年他已执业满 10 年。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经历了众多案件的洗礼,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接受达拉特旗司法局的监督管理,且 2024、2025 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无公开处罚记录。在累计公开代理的 100 多件案件中,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可见他在当地司法环境中的熟稔程度。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深入了解刘连柱律师在土地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自然人向被告某镇人民政府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开展土地复垦以及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然而,被告在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履行对应职责、承担诉讼及律师服务相关费用。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在法庭上,他凭借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指出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认为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也予以退还。这充分展示了刘连柱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对法律适用的精准判断和出色的代理能力。
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同样体现了刘连柱律师的专业素养。本案源于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姓自然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相应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二审过程中,他协助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同时,他指出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连柱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不仅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事实,还在法律适用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中,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原告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 162 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了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但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于是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据,为原告全力争取权益。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了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虽然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该部分诉求被驳回,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亦不予支持,但刘连柱律师的努力使得原告在土地承包损失方面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充分体现了他在处理复杂土地纠纷案件中的执着和专业。
鄂尔多斯市的土地纠纷情况复杂多样,刘连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土地纠纷难题,成为了鄂尔多斯土地纠纷领域值得信赖的律师。在面对土地纠纷时,选择刘连柱律师,无疑是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增添一份有力的保障。